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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在国与国关系中任意拘押宣言

任意逮捕或拘留外国国民以强迫采取行动或对外国政府施加影响,违反国际法,破坏国际关系,并对在国外旅行、工作和生活的外国国民造成负面影响。当一国政府寻求强迫他国政府采取某种行动时,旅居那里的外国国民容易受到任意逮捕、拘留和判刑。本宣言的目的是加强国际合作,终止为向外国政府施加影响而任意逮捕、拘留或判刑的做法。

认识到为制止这类做法的蔓延而采取国际对策的迫切需求,并以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为指导:

  1. 我们重申任意逮捕和拘留的做法违反国际人权法和相关文件,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其他国际和区域人权文件;
  2. 我们对一些国家违反国际法,任意使用逮捕或拘留手段以期对外国政府施加影响表示严重关切;
  3. 我们深感关切的是,任意逮捕、拘留和判刑以图对外国政府施加影响,破坏国家之间发展友好关系与合作,破坏国际旅行与商贸,以及破坏以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的国家义务;
  4. 我们对滥用国家权力(包括司法权),对个人任意逮捕、拘留和判刑以图对外国政府施加影响的做法感到震惊。我们呼吁各国遵守其国际义务 - 即由一个合格的、独立的和不偏不倚的法庭进行公正和公开审判的相关义务;
  5. 我们敦促所有国家在国与国关系中避免采取任意逮捕、拘留或判刑以期对外国政府施加影响的做法;
  6. 我们重申法治、司法独立、尊重人权的根本重要性,以及遵守包括《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其他适用国际文件在内的国际法关于提供领事探视的义务的根本重要性;
  7. 我们呼吁各国采取切实措施,预防并杜绝将被任意逮捕、拘留或判刑的人置于恶劣拘留条件中、拒绝其与律师见面、施以酷刑或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以达到对外国政府施加影响的目的。我们重申向这些人提供符合国际人权法的有效补救的迫切需求,并呼吁立即释放他们;
  8. 我们与那些其国民*被其他国家为施加政治影响的目的而任意逮捕、拘留或判刑的国家团结在一起,并确认有必要进行国际协作来解决这一共同关切的问题。

(*) 按认可国家的国籍法包括有双重国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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